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日間部、進修部跨部選課辦法
民國90年3月5日教務會議通過
民國90年5月15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1年3月11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1年10月18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2年10月1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4年10月27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6年6月28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6年9月28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98年1月12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依據本校學則規定訂定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日間部、進修部跨部選課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生日間部、進修部跨部選課,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大學部:日間部以當學期該部別未開課之必修課程或因重補修、輔系、雙主修、學程之必修課程(不得高於就讀系級之課程)衝堂為原則;進修部以當學期該部別未開課之課程或因重補修、輔系、雙主修、學程之課程(不得高於就讀系級之課程)衝堂為原則,並須徵得系主任、進修部主任、教務長之同意,並送教務處或進修部備查( 應屆畢業生特殊情形得另案簽核)。
二、研究所:
(一)日間部碩士班以當學期該部別未開課之必修課程或因重補修之課程(不得高於就讀系級之課程)衝堂為原則;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以當學期該部別未開課之必修課程或因重修之課程(不得高於就讀系級之課程)衝堂為原則,並須徵得系(所)主管、進修部主任、教務長之同意,並送教務處或進修部備查(應屆畢業生特殊情形得另案簽核)。
(二)日間部碩士班或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如因研究需求,依各系(所)規定或經指導教授建議須加修大學部基礎科目或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之學分,經相關系(所)主管、進修部主任、教務長之同意,得跨系(所)或跨部選修,其及格分數由各系(所)自訂,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若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之學分經核准得以採計為畢業學分者,惟總計至多以1/3學分為限。
第三條 本校學生每學期跨部選課之學分數,以不超過該生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為原則 (延修生不在此限),其學分數及成績應與該學期所修學分數及成績合併累計;修習學分總數仍應受每學期限修學分數之限制。
第四條 本校學生日間部、進修部跨部選課應於每學期開學日起三天內一次提出申請,經核准跨部選課者應於每學期本校註冊開始至加退選截止日期內辦理完成跨部選課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條 跨部選課繳費依相關學雜費收費標準辦理。
第六條 本校跨部選課之學生,必須遵守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相關規定,成績考查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